桐庐县始建于三国吴黄武四年(公元225年),曾于隋开皇九年(589年)废桐庐入钱塘县, 至仁寿二年(602年)复置。唐武德四年(621年)析桐庐西北七乡置分水县,同时于桐庐置严州。 三年后废严州及分水县。如意元年(692年)复置分水,更县名为武盛。神龙元年(705年)复名 分水县。开元二十六年(738年)移桐庐县于今县治。宝应元年(762年)析分水西部地置昭德县,大历六年(771年)废昭德还属分水。天佑 三年(906年)划分水东北五乡入临安。1949年4至5月桐、分两县解放,1958年11月废新登、分水 两县入桐庐。1960年8月又废富阳入桐庐,并隶属于杭州市。1961年12月复置富阳县,并将原新登县辖地及原分水县贤德公社划归富阳。今桐庐县政区,基本上为原桐庐、分水两县辖地。桐庐县户籍总人口为41.14万人,比上一年末增加0.21万人,增长5.13‰,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.25‰。在总人口中,城镇人口17.21万人,乡村人口23.93万人;男性20.50万人,占总人口49.83%,女性20.64万人,占总人口50.17%,人口性别比(女性=100)为99.32%。全年全县出生人数4726人(计生部门统计口径,下同),与上一年相比增加1294人,增长37.7%,单独二孩及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效果逐步呈现。人口出生率为11.4‰,计划生育率为98.5%,与上一年同比上升2.09个百分点。 桐庐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496元,比上一年增长8.0%。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26328元,增长6.3%;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23289元,增长5.3%。全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619元,比2015年增长9.4%。其中工资性收入13728元,增长8.4%;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15172元,增长8.5%。是年,全县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7.55平方米,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为82.30平方米。经核算,桐庐县实现生产总值(GDP)370.38亿元,按可比价格计算(下同),比上一年增长8.7%。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4.48亿元,同比增长2.7%;第二产业增加值197.92亿元,同比增长7.3%,其中工业增加值181.29亿元,同比增长7.5%;第三产业增加值147.98亿元,同比增长11.6%。三次产业结构由上一年的6.84:54.33:38.83调整为6.61:53.44:39.95。按户籍人口计算的人均GDP为90246元(折合13550美元),同比增长8.3%,比上一年增加8442元。